【州議會通過罰款判監對付】
【防濫用彭王室勛銜】15/8/2017
#所以尽快联络代理或安南耶谷询问配套?
这种法案只是针对那些伪造者该面对的刑罚,根本没有针对滥用头衔来为非作歹的拿督,是不是只要通过彭亨州苏丹颁发的正版,就可以为所欲为?
(關丹14日訊)彭亨州議會今日三讀通過2017年彭亨徽章、勛銜及賜封(防止濫用)法令。
【防濫用彭王室勛銜】15/8/2017
#所以尽快联络代理或安南耶谷询问配套?
这种法案只是针对那些伪造者该面对的刑罚,根本没有针对滥用头衔来为非作歹的拿督,是不是只要通过彭亨州苏丹颁发的正版,就可以为所欲为?
(關丹14日訊)彭亨州議會今日三讀通過2017年彭亨徽章、勛銜及賜封(防止濫用)法令。
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指出,該法令嚴厲打擊彭亨州王室標誌、賜封與勛銜等,遭不法人士濫用。這項法令待憲報頒佈后,將會生效。
在未獲彭亨州蘇丹書面允許下,使用徽章、勛銜及賜封在商業用途、專職、社交及個人用途上,訂製、生產任何或使用徽章、勛銜及賜封,或任何複制品或設計或商標或專利,製造供售賣、展示供售賣、擁有供售賣任何徽章、勛銜及賜封、在交通工具貼上或展示徽章、勛銜及賜封或複制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25萬令吉,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在未獲彭亨州蘇丹書面允許下,使用徽章、勛銜及賜封在商業用途、專職、社交及個人用途上,訂製、生產任何或使用徽章、勛銜及賜封,或任何複制品或設計或商標或專利,製造供售賣、展示供售賣、擁有供售賣任何徽章、勛銜及賜封、在交通工具貼上或展示徽章、勛銜及賜封或複制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25萬令吉,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可罰10至25萬監1至3年】
除非獲彭州蘇丹賜封,否則自認為徽章、勛銜及賜封持有者、使用被撤銷及取回的徽章、勛銜及賜封、使用非權限的徽章、勛銜及賜封,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10萬令吉,不超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賜予、接受及使用不獲認可的徽章、勛銜及賜封,及制作不受承認的徽章、勛銜及賜封,制造及擁有用來製造不受承認的徽章、勛銜及賜封的工具,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25萬令吉,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至于出席不受承認的徽章、勛銜及賜封頒布儀式,一旦罪成,可被判10萬令吉,不超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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