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者协会非议PR1MA与私企合作 障眼法推高一马房价
(吉隆坡8日讯)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HBA)总秘书郑金龙抨击一个马来西亚人民房屋(PR1MA)机构与私人发展商合作将会把一马房屋的屋价拉高,即或只能把屋价定于稍微低于市价的价格,这已违背一马房屋计划的用意。
他说,与私人发展商合作,后者会将其盈利附加在标价上,进而拉高一马房屋的价格至接近市价的水平。
价格仅略低于市价
据了解,在一马房屋计划下的房屋价格将低于市价20%至30%左右。
郑金龙对《太阳报》表示,槟城政治人物批评槟州政府使用类似方法,该政治人物甚至预测在私人发展商加入后,一马房屋的屋价将会略微低过市价少许,以障眼法让人们认为这些就是一马房屋。
他说:“这些发展商是谁?(政府)他们如何遴选?给予一马房屋计划工程所考虑的承诺及任务是什么?”
他指出,这些演变成“似曾相识”的故事,如私有化政府的便利设施没透明化;某些人突然致富;公共消费成本突然增高;及豁免平权政策吓退批评者。
与此同时,他认为私人发展商的加入,无法让房屋长期维持在低水平,尤其是充斥着许多不同的“借口”,如更高成本的材料及员工短缺的问题。
应自行在政府地建屋
郑金龙认为,一马房屋计划机构可自立门户成为发展商,自设建筑公司在政府拨出的土地上建房屋。
有能力成为发展商
“为何他们要与私人发展商签合作协议?一马公司自己本身可以成为发展商。”
他说,一马房屋计划是项“崇高理念”但却未好好地去实施,他呼吁该机构在一马房屋计划上应要更加透明化及负责。
他也表示,为了要让一马房屋价达到可负担性价格,政府承诺预留土地给一马房屋计划,当中土地所建设的一马房屋价格相对超值及获得政府补贴,这也是政府设一马房屋计划的目的,确保能够提供可负担房屋价给人民。
“一马房屋计划机构料也不能做出任何可影响屋价高涨的举动,因此该公司要想到自己可以成为发展商的权利。”
购可负担屋应获3万奖掖
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建议,低于50万令吉的房屋可以免于缴交消费税,以便鼓励更多发展商建设可负担房屋,尤其是在吉隆坡、柔佛及槟城一带的房屋。
50万以下应免消费税
他对《星报》说:“原则上,我们赞成政府实行消费税,不过我们认为要有长远的等价税则。”
无论如何,该商会也认为,在发展商提供的“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DIBS)下,应该扩大把购买50万令吉以下的首购屋者囊括在内。
在来临的2015年财政预算案,该商会希望在我的家园计划下,可以提供3万令吉的奖掖给可负担房屋,包括首购屋者。
此外,马来西亚建筑商公会会长郑家恩促请政府降低企业所得税从24%至17%,以向东南亚国家看齐。
开放予拥次屋者 霸占首购族权益
郑金龙质疑让一马房屋开放给第二次购屋者的做法,然而同时间,首次购屋者也无法买到一马房屋。
“就如一个大马人民房屋机构总执行长拿督阿都慕达立所言,要有管制确保购屋者不会霸占及利用该房屋去赚快钱。”
应建在贫民区
他也希望一马房屋机构能够与反对党执政的雪州政府合作,把建屋重点放在贫穷的乡区。
他指出,因为政府的政策,如政府在未提出任何替代方案下取消租金管制,已导致该地区严重缺乏可负担房屋。他认为贫苦的人民不应该受到政治迫害。
应由房政部管辖
“一马房屋发展商无需执照就可建屋,也不必广告及销售执照来售屋给买家,任何购买一马房屋者并未受到房屋发展商法令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