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有道十二章之七:破产就一无所有?
2012-09-10 13:55
在我国许多人害怕破产,以为破产后就一无所有,其实,判入穷籍后还是可继续工作还债,只是要脱离穷籍一般需至少5年时间。
据国家报穷局统计,国内每天平均约有50人因各种因素而破产。在马来西亚,破产案例受到1967年破产法令的管制,若欠债3万令吉或以上却无力偿还的破产者,会被借贷公司起诉及由法庭裁决破产,并判入穷籍。
破产可用在个人身上或是那些给于个人贷款担保的人士,结束业务或清盘则用在公司。
根据法令,一个破产、入了“穷籍”的人,就不能像平常人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也会受到各种限制,如在机场不能出境、不能有自己的产业、不能开设银行户口、找新工作也会面对难题。此外,破产者不可成为公司董事、不可借贷超过1000令吉、不可拥有5000令吉以上的财务等。所以在我国许多人害怕破产,以为破产后就一无所有,其实判入穷籍后,还是可继续工作还债,只是要脱离穷籍一般需至少5年时间。
4方法缓解资金告急
简单预防破产的风险,以下有4个方法可缓解资金的告急:1.不要把所有资金放在一间公司。
2.不要开独资公司或与人合伙做生意,一律用有限公司经营。
3.为厂房或货物购买保险,有些商务保险会赔偿收不回的烂帐。
4.不要只开一间有限公司,如果在其他国家有开设公司更好。
这都是一些保护生意安全的方法,可应付债权人或债权银行的短期资金周转。
遗产立刻自动冻结
不过有时事故的发生往往会令人措手不及,如果公司其中一个股东不幸逝世,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sec74of Income TaxAct1976),纳税人死后,产业未办妥割名手续前,都有责任继续缴税直到产业割名为止。死者与一般人不同,他们将必须以TP Form报税,不然其产业就不得进行割名手续,而未割名的产业,如果以其他公司名义去经营它,让它产生经济效益,该经营者将被告破产或坐牢。同时在1958年遗嘱法令(sec33of Probate andAdministration Act1959)底下,产业拥有人逝世后,其遗产立刻自动冻结,而家属必须向法庭申请遗产解冻。解冻程序一般上须耗时9个月至3年不等。
一旦高庭法院核准遗产转入遗嘱执行人的名下后,遗嘱执行人才可以依据遗嘱进行遗产之分配,因此,遗产冻结期间,当逝世者的产业无法变卖,而公司例常开销无可避免时,一旦导致入不敷出的问题,逝世者便会面临破产的收场。即使你有千万遗产,死后子孙也不可以马上继承产业,甚至可能在资产冻结期间因为资金周转不及而破产!
信托是破产保护机制
由此可见,政府债是排在所有债权人的第一顺位。在没解决前,事主的所有资产是不能动用的。
要如何保护死后不会有资产冻结和破产的危机?我们可以在事前设立信托(Trusts),在信托契约里的资产将不会被任何债权人(包括所得税局)封锁或冻结,这无形中就是一种破产保护机制。
财产权转移给第三方
信托就是财产所有人(委托人)将其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信任的第三方(受托人),并签订契约,要求受托人依双方所约定的契约内容,管理、处分委托人所托付的财产,之后再将信托财产及管理运用所得的收益交给信托契约指定的人或机构(受益人)。
遗嘱信托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一般选择具有理财能力的律师、会计师、信托顾问公司等专业人员或机构,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信托要在设立5年后,契约里的资产才不会受破产影响。其实,信托的好处还不至于此,买产业或公司也可用信托的形式购买。你可向相关顾问公司请教如何规划财务架构,为你的企业设立一个完善的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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